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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的現狀

在最近的朝鮮半島南北首腦會談中,南方特別強調美軍駐留問題不在討論議題之中;與此同時,美國政府不斷放風,聲稱即使朝鮮半島經驗後也不撤退駐韓美軍。在要求美軍全面撤退的韓國民眾與堅持美軍駐留的韓國政府之間,改善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成為許多市民團體與國會議員的鬥爭焦點.

當駐韓美軍一直流放劇毒物到漢江的事實暴露後,全面改正地位協定的要求更加強烈。7月14日的韓國臨時國會期間,在野黨的41個議員召開緊急會議,共同要求韓國政府就此與美國政府交涉。「不必擔心這樣的國會決議被北韓利用,也不用管美國政府的顏色。」「這樣的決議可能會讓美國吃驚,但我們必須有勇氣說『對不起,請撤走』,才能與美國平等地交涉。」「受到這樣的恥辱還沒有反美情緒的國民,怎麼會有生命力呢?」

韓國政府也不是無所作為。它去年10月就向美國政府遞交了修改地位協定的交涉案。美國政府今年5月31日回覆了它的交涉案。據韓國國會統一外交通商委員會非公開會議的記錄,一言以蔽之,這是一個進一步要求韓國放棄審判權等的不平等方案。

「如果駐韓美軍司令官判斷美軍罪犯在被韓國拘捕期間重要的法權受到侵害、受到不公正審判時,韓國不得執行判決;美國方面要求引渡罪犯時,韓國必須引渡,否則就停止關於罪犯引渡的SOFA效力。」也就是說,駐韓美軍司令官的判斷高於韓國的司法權。美國方面進一步要求韓國放棄法定刑量三年以下的「輕微」犯罪的審判權,這實際上要求韓國放棄對於絕大多數美軍及其軍屬犯罪(飲酒駕駛、無執照駕駛,強暴、性脅迫等)的審判權。

至於韓國政府交涉案中提及的關於美軍部隊的環境污染、被美軍僱用的韓國人勞動權益等等,美國政府完全沒有提及。連韓國總理也承認:「美國方案背離了我們的期待,可以預想(8月2日)交涉會很困難。」

與駐日美軍地位協定(註)相類似,駐韓美軍地位協定來自於1954年生效的美韓相互防衛條約,其第四條規定「按照相互合約,大韓民國許可美國在大韓民國的領土及附近配置陸海空軍的權利,美國受諾之。」第六條規定:「本條約無限期有效。」

這樣,改正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的要求遇到了問題的實質與極限:美韓防衛條約,即駐韓美軍本身。只要駐韓美軍一日不撤離朝鮮半島,韓國的民眾就一日不能安寧。這與駐日美軍(及其美日安保條約)的情形完全相同。

(趙京2000年8月19日根據新時代社《橋樑》周刊2000年8月14日號譯自韓國的報道編寫)
譯者註:駐韓美國地位協定與駐日美軍地位協定的類似性質來自於美韓相互防衛條約與美日安保條約的共同性質,而且兩者是相互依存的:修改或廢除一方協定必定會修改或廢除另一方協定,是美國政府最敏感的「東亞戰略」之「氧氣」。請參見筆者的《美日同盟:其起源、形成、現狀及其與中國的互動展望》。

十月評論 200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