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宽容社会中激进主义的意义

赵 京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我借出席公司同事(香港人)婚礼的机会,首次进入香港境内。我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交部236932号)对于大陆的中国平民而言仍然是一种不平等的法权制度,无权势的普通人往往必须变卖可怜的家产或举债才能获取它,但连中国领土上的殖民地政府也不把它作为值钱的文纸。本来,人类之组织政府,是为了人类社会生活之方便的(如记录或证实某人何时何地出生,为成年男女办理婚礼登记以维护一夫一妻的社会生活型态等等),绝不允许任何权力利用这个服务制度进行人支配人的罪恶。任何一种形态的政府,当它拒绝为本国的公民提供这种服务(如发行护照对外国证实其为本国公民)时,就宣告了它本身的非合法性。我不相信人类社会将永远生活在至今为止的这种非理性的对于自身的奴役状态下,每当看到(也经历着)人们屈从于国家权力之下甚至不得不靠出卖同类的利益(甚至生命)、自己的灵魂以谋取“护照”、“签证”、“绿卡”等等,更坚定了我对人类理想的追求:消亡国家权力的罪恶。
我竭尽可能,掠影般地考察香港的政治、商务、学界的状况,最后在新苗社的小屋与林致良等三人深夜长谈,感受到一种在今天的社会中早已被遗忘掉的“中世纪性”的同志式交流。新苗社听起来很像文学爱好者社团,其实是纯粹的政治性组织,来源于俄国十月革命被出卖掉的遗产,在它的九三年社员大会决议《为人民社会主义奋斗》(以下简称《决议》)中表述到:“我们托洛茨基派几十年前已经指出,苏联等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在斯大林主义的支配下,其实只是在反动官僚极权统治下的变态工人国家,并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理想,仅仅维持着国有财产制度(这是将来实现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基础)而已。官僚统治者维持国有制,禁止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复生,在这点上可算是为工人阶级服务,有进步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官僚以极端专横暴虐的方式,肆意压榨工农大众,滥用并且侵吞国家财富,却事实上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一个直接的巨大障碍物,而且是社会主义名誉最大的败坏者,在这方面可以说它是为资本家和一切剥削阶级服务的。正因为共产党官僚政府是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怪物,所以它现在被多少(有一些)自由化的资本主义的政府取代(或者本身转化为资本主义的政府),也带有倒退和进步两方面的意义。”以今天的已经被人们疏远的社会政治思潮来看,这是一个激进的样板。
任何社会改进事业都必然带有激进的性质。耶稣传教时就是对固守《旧约全书》兼以此垄断信仰生活的旧约太教的反抗,其后的宗教改革正是恢复了这种激进精神才保持了基督教的生命;马克思主义的激进性、革命性敲响了近代以来以资本主义制度为主题的社会生活方式的警钟,反过来促进了社会的改进并维持了这个制度使之更加稳定。社会改进运动所必然带有的激进性格源于占据整个社会形态主流的势力的非宽容性,这种非宽容性往往表现为愚昧、残忍。表现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那些在较高(广)层次上被不宽容地排斥的激进派在较低层次中又以不宽容的形式排斥更低层次的激进派,这就会引起外部的困惑。我们以此审视一下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产生的可称为社会主义思潮的历史,兴许可以为今天的社会改进事业找出明晰的方向。
社会主义思潮没有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主导,但它在弥漫欧罗巴大陆时就排斥内部的最大激进支流——无政府主义,连会议也不允许其出席。撇开关于国家权力认知上的理论不提,马克思主义派在现实的斗争中首先不宽容地利用其反对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好恶心理,丑化无政府主义的不成熟的政治行动(暴力),恩格斯就一方面潜心无产阶级起义的街垒战,一方面痛斥无政府主义者的恐怖活动。最近整个世界的舆论都喜欢以反对暴力、恐怖的名义封杀许多弱者的反抗,表现出一种文化上的非宽容性。暴力必须反对,但最大的暴力不是秘鲁的“光辉之路”(《民主中国》有一期社论将其痛骂一通可谓无聊)、菲律宾的“新人民军”以及各种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等等。布朗牧师那样的为反对罪恶的奴隶制度去抢劫军火库的暴力行为倒是人类正义的必须。为了中日两国普通民众之间的真正和平,必须竭尽一切努力实现人权尊重。在任何时代的任何国度中,最大的暴力犯罪都是政府权力本身。任何不能(不敢或不顾)反抗政府强推罪行的人都没有资格(或必要)附和着咒骂那些被迫以极端形式抗争的受压迫者。事实上,在一个宽容的社会里(如北欧)不存在具有冒险性激进派的基础。
成为社会主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在世界战争面前再次分裂,基于现实的利益斗争,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以国家政权的专制彻底排除了无政府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势力,确立了新的、不宽容的统治。托洛茨基派(以至今还不太为人们所知的第四国际为代表,最近刚被叶利钦政府批准在俄国设立组织)的局限性即在于它既然忠实地以托洛茨基为起点,就没法理解托洛茨基的起始——列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具有某些必须被扬弃的错误的,例如被过分强调的“阶级史观”和“工人国家”的神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斯大林主义是不存在的,托派所英勇抗争的斯大林型国家官僚专制只不过是列宁布尔什维克路线在新形式下的畸形发展而已,吃过其苦头也不得不步其后尘的毛泽东曾经承认:在欧美的民主主义政体下是不会产生斯大林体制的。托派最早揭露出俄国十月革命以来出现的共产党政权国家的本质为经济上的“工人国家”和政治上的“官僚专制”这两大特征,以此可以自然地认识斯大林专制统治下“丹东之后,就是罗伯斯庇尔”的恶性重复:布哈林、季诺维也夫等几乎所有的老一辈布尔什维克都被斯大林肃清了,斯大林的接班人赫鲁晓夫试图“拨乱反正”反而被幽禁起来,葬送了“重建”苏联的可能性基础——戈尔巴乔夫的符合西方口味的“新思维”、“公开化”的失败是如此之明显(这当然是苏联解体之后)并不需要托派的理论预见。托派认为“对一九一七年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尤其是曾经建立过的工人国家,做出理论上的总结……主要是托洛茨基派的贡献!而且只有坚持托派的理论核心才可能完成任务。”(引自《决议》)但所有这些过程,包括托洛茨基的命运,都已由推翻沙皇专制的另两大势力:无政府主义与社会民主党人的命运中清楚地表明了。再说一遍,托派没有理解这一点,这是他们的最大悲剧(今天的托派仍旧没能统一,也不可能统一)。
时间的流逝会冲掉一些历史的事实,却更清晰地显示出理论的构架。如果说中共十四大新上台的权贵们刚闭幕就必须朝拜一个近九旬老人只不过预示着下一次大会的终结,那可能是因为“六四”的镇压记忆犹存,继承八九中国之春政治运动的人们将此视为中共统治中国正统性的丧失。但任何政治事件不过是固有性质的表露罢了,魏京生(十多年前是多么激进!)先看出了这种固有性质,再往前溯,只有最早的共产党反对派——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国托派——最透彻地理解中共建国以来的政治运动,在主导中国现代史的中共发展史上,至今没有得到“平反”的开除陈独秀等托派(当时的中共自身并没有这个能力和愿望,只是听命于斯大林而已)甚至杀害托派分子(如王实味)的变质,必然地演化出“第一次路线斗争”之后的无数次至今不断的斗争。注意一下并没有多大政治力量的中国托派这个不容于国民党、共产党的激进社团,在感佩其抗争精神的同时(见郑超麒、王凡西等人的回忆录),不得不惊叹其内部的不宽容性就是直接源于那些潜意识中所受的斯大林(即列宁主义的翻本)的影响。
陈独秀的难得之处在于超越任何一种单纯的教义,这来自于他不顾个人功利的人格,可认为超越了中国近代史的另两位先行者:康有为、孙中山。在清朝刚崩溃之际陈独秀高举文学革命大旗激进得吓跑胡适等同路人,在民国共和之梦幻破灭、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前创立共产党,都极具政治洞见。但陈独秀在大革命失败后却陷入了无法解脱的矛盾困苦中。作第三国际的替罪羊简单,因为陈独秀比康有为、孙文更“天下为公”,知难行易的他最终不情愿地在易宽、彭述之等人影响下接受托洛茨基的见解并成为托派的领袖。中国托派的注定命运在于没有直接投身于中国社会运动(特别是农民运动、抗日军事斗争),只是寄希望于中共上层组织的民主,除了内部争吵只能印刷少许的仅限于租界(那里政治思想上安全一些,有点像今天的香港)的刊物。托派不理解晚年陈独秀思想某种程度上回归民主、人权的意义(彭述之竟无知地攻击贫病去世的陈独秀是“晚节不终”),陈独秀不是一个简单的、在教义或组织上屈从于势力的共产主义者(特别在第三国际犯了罪过的关头),不是一个简单的托洛茨基派,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民主主义者——尽管在中国的至今为止的历史上,仅仅能够成为其中的一个教义的忠实实践者就是可贵的了,因为中国社会本不存在政治思想上的宽容性,与托派同病相怜的“民主党派”(即右派的反对派)在陈独秀刚出狱时还欢喜巴结他,得到中共暗示后竟都佯装不识其人。
在许多激进性的、带有封闭型的社团中,都标榜超越出普通人类行为规范的教条,具有献身精神的革命政党中,对于别的政治团体,常有“仅仅停留在民主主义的阶段上”、“还只是一个爱国主义者而已”的略嫌不足之感。民主主义作为人类生活的起码必须尊重的方式,正如《圣经》上“不偷窃”的训诫一样,并没有必须去为之献身的价值(世界上也没有见过“不偷窃党”之类的团体),更不用提实际存在的民主党(如“日本自由民主党”)社团只是利用民主的方式(例如最近把促使自民党下台的反腐败愿望转变为选举区制的划分)获取自己(个人或团体)的利益。超越出简单的民主主义(如多数可决形式)对于许多立志献身社会改进的人来说也是一种人格的提升,这种提升在社会危机的时代就呼唤着所谓职业革命家、先知的诞生,如布尔什维克、耶稣的十二信徒(这其中的相通处,罗素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史》、《西方哲学史》中多有描述)。特别当那些初期带有革命性的社团转变为不宽容社会的统治势力时,那些仍然忠诚于初衷激进性的个人或分支就必然带上悲剧色彩。格瓦拉是幸运的,古巴革命成功后他告别了卡斯特罗去南美征战并殉道于“死得其所”的战斗中,但注定要指导(或献身其中,反正他们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选择)世界革命的托洛茨基、指导中国革命的陈独秀们必须扮演起赫克托尔(特洛伊王子)的命运:就其所从事的事业(团体)而言没有实现理想的可能,就其个人的人格而言可能达成最高的完成。
如果明确一些,把社会改进运动的精神理解为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平等思想,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Anarchism,再说明一下,这个中文译名不合适),反对一切形式的人剥削压榨人、人支配统治人的罪恶制度的生活方式,可以超越非托派(笔者即为其一)与托派关于斯大林型专制与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相关的不同立场,对于一九八九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共产党政权的解体及其发展方向(如最早结束共产党一党专制的波兰最近的选举)就可以(也应该)抱有不同的认识,政治思想上的不同激进立场正是现实生活上宽容的基础。并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赫克托尔或必须上十字架,甚至那些为了生存(物质与精神的)被迫投身于(最大犯罪之源的)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人类同胞也可以得到人性的教育,共同消亡一切现存的一小撮人用以镇压、支配大多数民众的制度,使这个社会在思想、文化、制度等各方面、各个层次上获得宽容的性格。

静冈,三岛市 1993.12.11-12
发表于东京《民主中国》1994年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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