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闻集团的人权政策

2007年12月,经过一番全球瞩目的喧哗,News Corp新闻集团终于如愿以偿收购了Dow Jones集团,控制了华尔街日报,实现了Murdoch默多克家族(包括老默多克的年轻中国太太)的世界媒体帝国计划。拥有370万读者(2007年)的华尔街日报是世界上最值钱的报纸,集中了全世界“商业、政治、思想行业的领袖和投资家”,在15家全美大报纸中,只有华尔街日报增大了发行量[1]。华尔街日报也是一生中唯一订阅过的日报,经过一年的研究,我写下了“华尔街日报的政策取向”[2],特别对华尔街日报“意见版”的政客、“思想家”等的推销、表白印象深刻。我也试过几次,只被作为“读者来信”发表过一小段废除核武器的见解。集中在华尔街日报的世界“商业、政治、思想行业的领袖和投资家”对于资本、权力、知识和信息的垄断、误导,令我非常担忧。例如,默多克本人就在华尔街日报上对他无知的哥伦比亚事务发表过“高论”。我查过新闻集团的网站http://www.newscorp.com/,其中竟然没有human rights人权一词!
如何有效地教育这个世界媒体帝国,把人权摆到他们的议程上呢?
只有股东大会了。
我查到新闻集团的2009年10月16日的股东大会上只有公司提交的董事会和会计行两项提案,估计股东提案被抹杀了[3]。2010年4月16日,我向公司邮寄出设立人权委员会的提案。在提案中,我学习犹太人的经验,援引我自身在1989年组织日本的民主运动后因为拒绝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自我反省”而被取消护照的经历[4],让公司和别的股东们知道人权问题是我这个股东的切肤之痛。
4月22日,我收到来自Hogan & Hartson LLP律师行的很不礼貌的电邮和快件。我判断这是出自一个新手律师之笔,以为我没有经验。经过深思,我决定不理睬她,说明我与她的律师行没有关系,而要求直接与公司对话。几天之后,我收到公司Secretary秘书长Laura O’Leary署名4月26日的来函,重复律师行同样的要求,说我的股份证明没有明确是公司发行的A股还是B股,只有B股才有资格投票和提交提案。我一方面对O’Leary回复说我去年接到过投票,当然是B股;同时又急忙请股票公司TD Ameritrade再开一份注明代号NWS(B股)的证明。这一次,TD Ameritrade的雇员终于知道了我的意图(不在于“炒股”),再也不耐烦我这个“顾客”了,拒绝提供服务。我一方面打电话给O’Leary,希望用我在TD Ameritrade的网上账号打印出代号NWS的交易记录,作为证明(遭到拒绝);另一方面对TD Ameritrade软硬兼施,声称要告到美国Security & Exchange Committee(SEC,证券交易委员会)去。
在几乎绝望的最后一天5月7日上午,TD Ameritrade突然通知我说新的股份证明开好了。我立即驱车到TD Ameritrade办公室取到证明,又赶回来写好信件,在下午加州时间2点(新闻集团总部所在地纽约时间5点)之前发出电邮和传真。
经过两个月断断续续的交往,O’Leary搬出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兼Chairman of Nomina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Committee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出席Viet Dinh与我7月8日对话。我从网上看到Dinh是南越难民、哈佛法学博士、Georgetown大学法学教授、在最高法院和参议院“弹劾克林顿委员会”干过事,还为犹太大屠杀受难者和德国政府调解过,很有来头。不过,我在这两个月与O’Leary的交往中,已经把大量的文件(包括我与谷歌、雪佛龙、思科、雅虎等公司打交道的信息)转送给她,如果她打算把我的提案排除掉,必须让SEC知道我们之间的所有通讯内容才能表态。这基本上不可能,所以我知道Dinh没有权力排除我的提案。我对O’Leary说,我会很宽大灵活地妥协提案的修改。
不过,与Dinh的对话还是让我大失所望。他既没有准备、也没有责任,只是用甜言蜜语来传达公司的旨意,让我知道他不过是公司的一个高级雇佣、点缀而已。这是那种靠出卖自身的背景来源爬上权贵的人(象爬上国务卿位子的莱斯)。我耐心地教育他:你和我一样也是难民出身,但比我幸运,算是“法学精英”,怎么连人权的意义都不清楚?他最后语无伦次地说他还有会议,就逃离了对话。
7月23日,我收到了O’Leary的快件,正式通知我公司8月份会向SEC提交股东会议的材料,把我的提案列为第3号。因为第1、2号提案是公司的提案,我的提案可能是唯一的股东提案。这是我今年的第4个成果(另3个是对谷歌、雪佛龙和思科的提案),以3、4千多美元的“投资”把人权议题提到年产值3百多亿美元的新闻帝国的心脏,同时也对千百万股东宣传了人权在新闻事务中的重要意义[5]。从O’Leary的快件附有公司的反对声明中看出,为了说服股东,通过提案被迫学习了人权议程的董事会不得不作出 good corpoarte citizen好企业公民的姿态,许诺要在每天的业务中让管理层和员工尊重人权。我今天回复O’Leary,感谢公司尊重我的言论自由权利,表示将继续作为股东帮助公司的人权事务。
让我们大家都来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人权议题成为每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和政策。

[赵京,加州圣拉蒙,2010年7月28日。引用请以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网址http://cpri.tripod.co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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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ews Corp Annual Report 2008, p.23.
[2] https://cpri.tripod.com/cpr2008/wsjpolicy.html
[3] http://www.newscorp.com/Report2009/2009Proxy.pdf
[4] https://cpri.tripod.com/cpr2010/news2010.pdf
[5] https://cpri.tripod.com/cpr2010/News_stateme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