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管法”改恶动向

《朝日新闻》6月7日就日本“入管(外国人出入国管理)法改正”登载题为“要共生而不是监视”的短评,呼吁日本政府不要把在留外国人“管理”制度改得更无人性。
在日外国人2007年底达到215万人。目前的修改方案是对在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由机场或出入国管理局发行带IC晶片的在留卡,代替过去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外国人登录证”。外国人必须随身携带此证,在变换住处、学校、公司等时必须报告,连接受外国人的单位也必须报告。如果违反的话,轻则被罚款,重则被取消在留资格。日本政府借此机会,正好把十几万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遣返出国。这是对没有日本国籍的在日居民的监视制度。
据《桥梁》周刊2009年6月8日号等报道,5月24日有两、三百名日籍和非日籍人士在东京国劳会馆集会,抗议日本政府准备导入新入管法。除了对于在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的监视管理外,对于出身在日本的朝鲜、韩国、中国人,新入管法要发行“特别永住证明”,也得随身携带。当场发言的一位中国人女性,说她祖父辈一百五十年前来到日本,现在还是“永住”外国人,人权得不到保障。
日本各党派正在为修改入管法较劲,准备三年后实施。同时,各市民团体也积极行动起来、抗议法案改恶。让我们拭目以待。

赵京
200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