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劳动契约法”的真实意图

自从九十年代初的“泡沫经济”破灭以来,日本以“财界”资本为主导推行“日本式资本主义”的“再建”。财界在日本政府和日本银行的支援下,打着“缓和规章制度”的新自由主义旗号,对日本司法、工会强行实行改组,在医疗保健、退休年金、私营化(特别是九月份以邮局私营化为突破口的国会选举)以及税金方面进行一系列修改。在这个过程中,财界最热心的是雇用问题,完全把现在的劳动法抛之脑后,按自身阶级的意愿行事,再反过来让法律配合既成事实。这与日本政界统治阶层对待和平宪法的方式如出一辙。
他们乘“泡沫经济”危机促使大量公司破产、促使没有破产的公司实行大量解雇,在制造出大量失业者的同时,却恶化失业保险的条件,全面推动“下部承包”,临时工、短期“委托”(每年更新)或派遣劳动等方式,一举解体所谓“日本式终身雇用”形态,向“非正规雇用”形态推进。现在,商店等部门80%的人员都是非正规雇用的,在制造、流通部门,非正规雇用的人员也超过正式职员。产生了“自由业”这样的“职业”,使得低工资、临时雇用成为常态,导致两极化加剧。
九十年代以来,日本最大的工会“连合”配合财界清算民间企业的劳动者,现在又全面攻击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制造舆论把公务员描绘成恶人,尽量把除了军队、警察之外的公共服务部门削减、转移。作为集大成,财界配合自民党的改宪运动,也开始制定“劳动契约法”,实行“战后总清算”。
首先,此法案要把白领员工排除在劳动时间规定之外。目前,白领员工占全体民营企业的86%,占公务员的76%。此法案实际上将这些人也变为“非正规雇用”,让他们在劳动时间外加班时不必领取加班费。
其次,让企业更容易解雇员工。此法案基本上参照美国的制度,只要支付一定的解雇金,就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此法案在正规员工的工资方面,也仿照美国,废除固定工资制,变为“契约变更制”。总之,这是全方位的倒退,把战后日本工人阶级获得的一定的经济地位全盘否定,让劳动者的生活更加没有法律保障。

[赵京译自新时代社《桥梁》2005年10月10号第1898号]